为了规范行政复议工作,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推进甘肃省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此系全国首部省级行政复议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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