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点评(2025年3月第4周)

2025-04-08    

1.从法律视角看,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对完善矿产资源相关法律具有重要意义和现实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是中国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核心法律,旨在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可持续利用,维护国家资源安全,促进矿业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该法自1986年颁布后,历经1996年、2009年两次修订,逐步强化了资源保护、市场化和生态优先理念。为矿产资源的科学管理和合理利用提供了法律依据,促进了矿业经济的健康发展,同时也加强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标志着我国矿产资源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作为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其开发利用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生态保护和社会公共利益。通过制定实施条例,可以进一步细化《矿产资源法》的相关规定,明确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利用和保护的具体操作规则,为矿业企业提供更加清晰的法律指引,减少法律适用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


2. 2025(第四届)中国国际矿业投资与发展高峰会议在京召开,为矿业领域的法律实践提供了交流平台化,促进矿业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2025年第四届中国国际矿业投资与发展高峰会议的召开,正值全球能源转型加速、矿产资源需求结构性调整的关键阶段,会议通过解读中国《矿产资源法》修订动态、配套实施条例及“双碳”目标下的矿业政策,为国内外企业提供了清晰的监管框架与市场预期,同时为全球矿业资本流动和技术合作提供了方向性指引。会议重点探讨矿业数字化(如智能矿山、区块链技术应用)和绿色开采技术(如生态修复、低碳冶炼)的落地路径。通过展示中国在尾矿综合利用、矿区生态修复等领域的创新成果,为全球矿业低碳转型提供了“中国方案”,加速行业向ESG(环境、社会、治理)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模式转变。会议不仅推动中国矿业法律政策与国际接轨,更通过整合技术、资本与市场要素,为构建安全、绿色、高效的全球矿业生态体系注入新动能,为中国从“矿业大国”迈向“矿业强国”提供了战略支撑。


3. 国际层面,特朗普高调推动美乌稀土协议,政治象征意义大于短期实效。经济上难以迅速扭转供应链格局,但为美国布局“去中国化”资源网络提供了支点;矿业层面对乌克兰而言,协议若附带技术转移和资金支持,或将激活其矿业潜力。例如,第聂伯罗彼得罗夫斯克州的钛铁矿、扎波罗热的稀土矿床可能成为开发重点。但乌克兰需解决两大瓶颈:一是战乱导致矿区安全风险高、基础设施损毁严重;二是环保标准与欧盟接轨的压力,开采过程需平衡经济效益与生态修复成本。对美国而言,此举可推动国内矿业巨头与乌克兰合作,但需应对地缘政治风险(如俄罗斯对乌资源控制的干预)。长期看,协议或催生新的稀土供应链节点,但成功与否取决于技术投入、地缘稳定性及市场需求的匹配度。


4. 地方层面上,就四川毛湾里探获606.7万吨锰矿资源锰是钢铁、新能源电池(如磷酸铁锂电池)的关键原材料,中国作为全球最大钢铁生产国和新能源产业大国,锰资源自给能力的提升具有战略意义。此次发现的606.7万吨锰矿若可经济开采,将直接增强国内锰资源供应链韧性,降低对进口的依赖(目前中国锰矿进口依赖度超60%)。从区域经济看,该矿的开发有望带动四川当地基础设施建设、就业增长及上下游产业(如冶炼、电池材料)集聚,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工业升级。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