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融法院2月17日发布《私募基金纠纷法律风险防范报告》,这是上海金融法院建立“金融纠纷法律风险防范报告年度发布机制”后的首次落地。
《报告》建议从十方面完善私募基金合同条款:
一是明确私募基金的法律关系性质;
二是提示构成刚兑的情形与法律后果;
三是披露是否提供其他增信措施及具体方式;
四是明确管理人义务的性质与内容;
五是明确托管人的法律地位与义务;
六是明确基金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的情形及其法律后果;
七是明确投资者退出的条件,具体方式和程序;
八是合伙型私募基金投资者退出的特别注意事项;
九是明确私募基金清算的条件、期限与方式;
十是明确管理人怠于清算时的违约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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