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47批指导性案例,此系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发布数据权益司法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指导性案例262号系涉数据爬取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例,其明确平台对其数据集合享有的经营性利益受法律保护。指导性案例263号系涉网络平台关联账号服务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例,其明确平台经用户授权后转移其在关联平台获取的数据并为用户在合理范围内处理数据提供便利,不构成不正当竞争。指导性案例265号系涉过度收集用户个人信息案例,其明确在收集用户画像信息并非提供网络服务所必需的情况下,未向用户提供不同意提交信息情况下的其他登录方式的,构成对用户个人信息权益的侵害。指导性案例266号系涉“先享后付”功能服务的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件,其明确该功能以开通信用服务为必要条件,相关信用服务商收集反映用户个人信用或者风险状况的个人信息,属于“为订立、履行个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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