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8部门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川建保发〔2021〕338号)等文件精神,认真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21〕80号)有关要求,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促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通知》全文详见: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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