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就《北京市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2022-12-06  作者:北京市金融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北京市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至 2022年4月23 日。《管理办法》拟规定,运营机构及区域性股权市场有关参与者开展交易及其他相关活动,不得违反法律 、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其中,未经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可, 中小微企业不得在本市区域性股权市场发行除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之外的其他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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