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广告”; 不得以下列方式欺骗、误导用户点击、浏览广告:虚假的系统或者软件更新、报错、清理、通知等提示;虚假的播放、开始、暂停、停止、返回等标志;虚假的奖励承诺;其他欺骗、误导用户点击、浏览广告的方式。利用算法推荐等方式发布互联网广告的,应当将其算法推荐服务相关规则、广告投放记录等记入广告档案,档案保存时间自广告发布行为终了之日起不少于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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