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涉数据不正当竞争问题

2025-07-15    来源:中国法院网

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包括总则、不正当竞争行为、对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调查、法律责任、附则五章。其中,新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欺诈、胁迫、避开或者破坏技术管理措施等不正当方式,获取、使用其他经营者合法持有的数据,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第二十九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规定利用网络从事不正当竞争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全文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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