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2025年2月8日,随着电影《哪吒之魔童闹海》(以下简称《哪吒2》)票房突破57亿元,登顶中国影史票房榜首,其周边衍生品市场也迎来爆发式增长。这部电影的成功,不仅是国漫崛起的有力见证,也让哪吒、敖丙等角色再度成为全民热议的焦点。

随着电影热度持续攀升,周边产品的销售也异常火爆,官方授权的手办、盲盒、绘本等供不应求,FunCrazy与《哪吒之魔童闹海》官方联名正比例手办众筹金额突破1500万元,线上发货排期甚至延至4月。例如,泡泡玛特联名哪吒2盲盒三天内售出32万套,二手市场溢价近一倍。在正版周边还处于众筹阶段供不应求时,盗版周边却如野草般在市场上疯狂蔓延。据媒体报道,某电商平台上近百家店铺公然售卖未经官方授权的盗版周边,从徽章、手机壳到毛绒公仔,种类繁多。这些盗版产品有的是商家自行制作,有的则是从线下批发市场批发而来,凭借低廉的价格和快速的生产抢占市场。比如,一款售价仅5.69元的哪吒亚克力挂饰,销量超过了2000件。

部分盗版周边不仅在外观上模仿正版,还打着“二次创作”的旗号对片中角色形象进行改编,然后堂而皇之地在网上售卖。当被问及是否有官方授权时,卖家要么含糊其辞,要么声称产品是从批发市场进货或自行制作。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版权方和正版厂商的利益,挤压了正版产品的市场空间。
二、法律定性:盗版周边的侵权行为
01 直接侵权:未经授权的复制与销售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些盗版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知识产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影视作品的角色形象、故事情节、标志等元素均受法律保护。未经授权擅自使用这些元素制作、销售周边产品,侵犯了版权方的多项著作权。其中,复制权是指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盗版商家制作盗版周边,就是对电影元素的非法复制,直接印制“哪吒”“敖丙”形象的手机壳或徽章,即使未声明“官方授权”,仍构成侵权。而发行权则是指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将这些盗版周边在市场上售卖,便侵犯了发行权。对于那些打着“二创”旗号制作、销售周边的行为,此类行为即使属于“改编作品”,仍需原著作权人许可,否则面临民事赔偿甚至刑事责任。若以盈利为目的且未获授权,仍可能构成侵权。著作权法中规定,合理使用是指在特定条件下,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而使用作品,但必须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然而,以盈利为目的,且未经授权大规模制作和销售的“二次创作”周边产品,显然不符合合理使用的范畴。例如,将哪吒形象进行简单修改后制作成钥匙扣售卖,尽管有修改行为,但因为是以盈利为目的且未获授权,依然构成侵权。若盗版行为涉及商标使用,还可能侵犯商标专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以及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果盗版周边使用了与正版周边相似的商标,误导消费者,就会触犯商标法。三、法律责任的追究
01 民事责任
盗版周边的泛滥严重侵害了版权方的合法权益,涉及多方面民事责任。一旦被认定侵权,首先是停止侵权,必须立即停止生产、销售盗版周边,并召回已流入市场的侵权产品,防止侵权行为继续扩大。同时,要消除因盗版行为给版权方造成的不良影响,比如通过公开声明澄清盗版产品与正版的区别,恢复版权方的商业信誉。
其次是赔偿损失,赔偿数额按照版权方因侵权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包括正版周边销量减少的损失、品牌价值受损的损失等;若实际损失难以计算,则按照盗版方的违法所得进行赔偿;在实际损失和违法所得都难以确定的情况下,可参照该知识产权的权利使用费合理确定赔偿数额。对于故意实施侵权行为且情节严重的,法院还会在上述赔偿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以此加大对盗版行为的惩治力度,切实维护版权方的合法权益。当盗版周边出现,执法机关将依据《著作权法》《商标法》《产品质量法》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对侵权行为进行严惩。一旦发现商家售卖盗版周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即刻下架并停止销售侵权产品,从源头上截断盗版商品的流通。对于侵权产品,执法机关会全部没收,将这些未经授权的手办、玩偶、文具等盗版周边予以收缴,防止其继续在市场上混淆视听;同时,对用于制造盗版周边的工具和设备,也会一并没收,杜绝侵权者再次利用这些工具进行违法生产。除了没收,还会对侵权者处以罚款,罚款数额依据非法经营额的一定倍数来确定,非法经营额越大,罚款金额越高;若难以确定非法经营额,也会按照违法所得的倍数来计算罚款,以此严厉打击盗版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正版权益。情节严重的盗版行为,甚至可能触犯《刑法》,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和假冒注册商标罪。根据《刑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假冒注册商标罪则是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2024年6月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法院审结的一起案件,被告未经授权使用电视剧《陈情令》名称销售周边衍生产品,最终被判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万元,这便是对侵权行为的有力法律制裁。在创作阶段,根据《著作权法》相关规定,企业要对角色形象、场景设计、故事元素等原创内容及时进行全面著作权登记。登记后,一旦遭遇侵权,著作权登记证书便是最有力的维权证据,能在法律诉讼中明确权利归属,保障企业对这些原创内容的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等一系列权利。产品成型后,针对角色玩偶、道具等实体产品,企业应依据《专利法》积极申请外观专利。外观专利获批后,任何未经授权擅自制作、销售与该专利外观相似产品的行为都属于侵权,企业可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以此有效防止盗版产品在市场上以相似外观混淆视听,抢占正版市场份额。在商业运营过程中,企业要严格把控供应链知识产权风险。只与具备合法授权资质的供应商合作,在合作前,仔细审查供应商提供的授权文件,包括授权范围、授权期限、授权产品品类等关键信息,确保授权真实有效且在授权范围内开展合作。建立完善的供应链知识产权审查机制,定期对合作商的生产、销售环节进行自查自纠,检查产品是否存在侵权隐患,如是否使用了未经授权的第三方元素、产品包装是否与他人知识产权冲突等。一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整改,避免因供应链环节的疏忽导致企业卷入侵权纠纷。在监修机制上,企业应建立一套严格且系统的流程。从设计环节开始介入,依据电影IP的核心元素和风格要求,对周边产品的设计进行多轮审核,确保产品形象、色彩、造型等方面与电影中哪吒的角色设定以及整体风格保持高度一致。在生产过程中,定期进行实地监修,检查原材料质量、生产工艺等,避免因生产环节把控不严导致劣质产品流入市场。一旦发现产品存在与IP不符或质量问题,立即要求厂商整改,若厂商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按照授权协议追究其违约责任。企业应与电商平台紧密协作,搭建专业且高效的版权筛查系统。在商品上架审核阶段,严格要求商家提供完整、有效的授权证明,如授权书、著作权登记证书、商标注册文件等,通过多维度交叉验证,确保授权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利用智能图像识别、关键词检索等技术手段,对平台上的周边商品进行实时扫描与比对,一旦发现疑似侵权商品,立即启动人工复查流程,精准判定侵权行为。同时,企业务必设立快速投诉通道,制定明确且规范的投诉处理流程。在收到侵权线索后,第一时间进行核实,确认侵权事实无误后,迅速向电商平台提交投诉材料,包括侵权商品链接、侵权对比分析报告、权利证明文件等,要求平台按照《电子商务法》及平台规则,及时采取下架侵权商品、屏蔽侵权链接、停止侵权交易等措施。电商平台应在规定时限内反馈处理进度,企业持续跟进,直至侵权问题彻底解决。通过建立这样一套完整、高效的合作机制,全方位织密知识产权保护网,才能有力遏制盗版周边在电商渠道的流通,切实维护正版权益。《哪吒2》的火爆是国漫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而周边盗版乱象暴露了影视IP商业化中的版权保护短板。企业应从知识产权保护、授权管理、平台合作等多方面入手,构建完善的合规体系。同时,消费者也应增强正版意识,共同维护健康的市场生态。唯有如此,才能实现“热度不减,创新不止”的良性循环,推动中国动画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注:文中图片均来源于百度及电影哪吒之魔童闹海微博
原文链接详见:泰和泰研析 | 《哪吒2》周边市场乱象:盗版背后的法律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