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深圳市网络直播营销中广告活动合规指引》,对以视频、音频、图文或多种直播形式进行商业广告的行为进行规范。《合规指引》对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参与各方提出了合规要求。对于直播营销平台而言,其应制定并公开广告管理规则和平台公约,履行广告审核义务,验证并记录直播间运营者身份信息,保存直播记录至少三年,建立直播者黑名单制度,建立投诉举报机制等。对于商品销售者或服务提供者而言,其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委托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等。对于直播间运营者和营销人员而言,其接受广告代理、发布等服务的,应承担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责任和义务。《合规指引》还建立了负面清单制度,对网络直播营销中广告活动的禁止性情形进行了列举。
《合规指引》全文详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深圳市网络直播营销中广告活动合规指引》的通知
Copyright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蜀ICP备09019152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