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建立并完善建筑市场信用监管体系,促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诚信经营,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质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9〕35 号) 等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局对现有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形成了《成都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 (2022版)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文件全文详见: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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