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厦门经济特区个人破产保护条例》将正式施行。日前市委编委批复同意市司法局增设“破产事务管理处”,对外可使用“厦门市破产事务管理局”牌子开展工作,这标志着我市个人破产事务行政管理机构正式成立。
与此同时,厦门市破产信息平台也将于11月1日上线运行,为债务人提供便捷的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

厦门市破产事务管理局
专职机构护航个人破产制度落地
作为具体承担破产事务管理的机构,新成立的厦门市破产事务管理局职责包括:负责个人破产事务协调机制的日常运行;建立健全破产事务管理制度和机制;开展或委托有关组织开展破产事务咨询服务、债务清理;对管理人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等。
为优化服务布局,破产事务管理局在办公场所设置上采取“一处双点”模式,即:破产事务管理处设在局机关负责业务统筹,实体服务窗口设在海丝中央法务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方便受理群众咨询辅导和债务清理等相关业务申请。“这样的布局既保证了管理职能的统一性,又方便了群众办事。”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厦门市破产信息平台
六大功能板块构建阳光透明平台
为推动个人破产程序高效便捷运行,市司法局开发建设厦门市破产信息平台。目前,该平台已基本完成建设,将于11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
该平台设有机构设置、法律法规、动态发布、咨询辅导、破产管理人、案件信息等六大功能板块,实现信息公开透明、服务便捷高效。其中,咨询辅导申请和案件信息公示功能是平台建设的重点。平台支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公告个人破产案件信息,确保债权人的知情权;同时支持申请人在线提交咨询辅导申请,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信息原文请见:厦门市破产事务管理局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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