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网信办发布数据出境安全管理政策问答(2025年10月)。本次问答要点包括:《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第五条豁免场景的判断与说明;数据处理者在被告知有“重要数据”后应当在两个月内通过所在地省级网信部门向国家网信部门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系统升级若不改变数据出境目的、范围等核心要素,一般无需重新申报评估;持续向同一接收方出境个人信息,可备案一次标准合同;境外接收方如需将个人信息再提供至第三方,应在标准合同中明确列出;个人信息出境相关认证参考的依据和标准主要是2022年11月公布的《关于实施个人信息保护认证的公告》以及国家标准《数据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跨境处理活动安全认证要求》(GB/T 46068-2025)。
《问答》全文详见:国家网信办:发布数据出境安全管理政策问答(202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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