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市监认证发〔2024〕85号),现发布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通用实施规则(试行),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实施规则(试行)详见: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通用实施规则(试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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