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最高法发布6个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侵害人格权典型案例。案例特点包括:贯彻民法典人格权保护条款;聚焦网络信息技术侵权新形式;平衡人格权保护与网络侵权治理;严惩个人信息犯罪行为等四方面。案例1中,行为人擅自发布悬赏广告征集某发展公司违法犯罪线索,侵害该公司名誉,法院判令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案例2、案例3均涉及利用AI技术侵权,行为人在未获取他人许可的前提下,处理他人声音或肖像,法院认定此行为侵害他人人格权;案例4中,涉案账号违规公示陈某信息并号召他人网暴陈某,法院判令共同注册和管理账号的两名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明确网络账号的注册人、使用人应切实承担管理责任。
案例详情请见:最高法:发布6个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侵害人格权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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