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事法院、市检三分院与国家海洋博物馆联合共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宣传教育基地”

2025-07-17    来源:天津海事法院

在“世界环境日”“世界海洋日”来临之际,天津海事法院、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与天津国家海洋博物馆联合共建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宣传教育基地”揭牌暨签约仪式,于6月5日在国家海洋博物馆举行。


天津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钱海玲和市检察三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在青分别发表致辞,并与国家海洋博物馆党组成员、副馆长邵鸿飞为基地揭牌,三方共同签署《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宣传教育基地共建协议》。天津海事局、天津海警局、天津市港航管理局、天津市海监总队、自然资源部天津海洋中心、天津市船舶防污染协会等涉海单位和研究机构代表,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干警参加。


钱海玲在致辞中介绍了海事法院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案件审判中的实践经验,以及审判工作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保障作用,希望海事法院与检察机关、海洋博物馆等单位加强协作,通过宣传教育基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公众对海洋公益诉讼的关注度、激发兴趣点,更大范围展示海洋法治成果,传播海洋法治理念,提高公众对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意识。


刘在青在致辞中表示,选择国家海洋博物馆这一国家海洋文化宣传展示的重要平台作为基地开展三方共建,既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服务保障海洋强国战略的重要实践,也是司法力量与海洋文化阵地协同守护碧海蓝天的创新举措,更为社会公众与司法机关之间开展良性互动搭建了平台,有利于实现法治宣传、科普教育与教学研究的合作共赢,对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全面提升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


仪式结束后,与会人员共同参观了“海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宣传教育”展览,现场感受海洋生态环境面临的严峻形势与挑战,深入了解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以及相关科普知识。


基地的建立标志着司法机关与海洋博物馆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领域开启深度合作,通过整合资源、汇聚合力,有力推动形成多元共治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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