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全国海事审判业务会商会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王淑梅出席会议,并以“汇聚审判智慧强化条线指导 全面加强全国海事审判业务工作”为题作了讲话。
会议通报了近年来海事案件“发改提指”过程中发现的程序法及实体法方面的具体问题,并就海洋新质生产力新类型纠纷、海域使用权纠纷、内河运输船舶碰撞纠纷、跨境电商物流纠纷中的法律适用问题展开热烈研讨。
会上,武汉海事法院研究室副主任杨国峰就内河船舶碰撞赔偿责任主体、内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否可诉、《海商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款过失程度比例抗辩的适用、按照和解协议内容作出的仲裁裁决对于证明过失责任比例的证据效力等四个内河船舶碰撞纠纷案件争议问题作了汇报交流,同时恳请最高人民法院给予内河航运法治建设更多的关注和支持。
各海事法院和上诉审高级法院相关负责同志及全体海事法官、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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