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下午,主题为“向海图强 法护安澜——以海事审判现代化服务保障海洋强国建设”的“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讲坛”举行。上海海事法院法官助理李思润结合岗位实际和具体案例、数据在会上作交流。
努力打造国际海事纠纷解决优选地
上海海事法院始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要求,做精做优做强涉外海事审判工作,努力打造国际海事纠纷解决优选地。在这一过程中,管辖吸引力、规则引领力和国际影响力,这三个“力”的提升尤为重要。
首先,持续提升中国海事法院 纠纷管辖吸引力
两个月前,韩国籍当事人向上海海事法院送来感谢信,为中国法官的公正细致积极高效点赞。
这是一起双方均为韩国公司的案件,两方因船舶物料供应发生争议,纠纷本身与上海并无实际联系。案涉韩国籍“S” 轮经常停靠韩国、中国、马来西亚、越南等国港口。当申请人得知船舶即将靠泊上海港时,果断放弃在韩国法院提起实体诉讼,选择向上海海事法院申请诉前扣船并起诉。申请人表示,他们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海事审判典型案例中看到,有韩国和朝鲜当事人合意选择上海海事法院管辖,纠纷得以高效解决的先例。于是,基于对中国海事司法的信任,他们选择在上海扣船。受理这起案件后,我院在立案次日就完成对船舶的扣押,并通过先行调解积极促成双方握手言和,实质化解了纠纷。48小时内,“S”轮顺利开启新航程。
除通过“即扣即调即放”机制提升纠纷解决效率之外,我们还制定并推广中英文版“海事海商诉讼管辖协议示范条款”,中外当事人主动协议选择上海海事法院管辖的案件逐年上升,也有越来越多的外籍当事人主动选择我院管辖。一起发生在菲律宾海域且在英国进行海损理算的共同海损纠纷,在有境内外多个管辖连接点的情况下,外国船东选择由上海海事法院排他管辖。
其次,持续提升中国海事 审判的规则引领力
一直以来,上海海事法院秉持开放自信的态度,公正高效妥善审理涉外案件。
2022年3月,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上海海事法院基于“法律互惠”承认了英国高等法院的海事判决。中英之间没有司法协助条约,也没有互相承认判决的先例,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先行一步,实现了我国与英国司法互惠关系零的突破。此后不久,英国法院也承认了两起我国法院的判决。这起案例得到国内外业界的积极评价,作为当事人一方,挪威SPAR航运公司的代表表示,“此案为今后树立了先例,对中国和国际海事界都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积极履行国际公约义务,适用《纽约公约》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一起案例被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收录为入库案例。我们准确适用国际规则,依法适用国际海事组织ISM规则,开创性地将船舶安全管理体系标准作为船舶适航的裁判依据。而在法律适用上,我们上线全国海事审判领域首个外国法查明平台,准确查明并适用墨西哥、新加坡、英国等国法律,提升涉外纠纷解决的可预见性。
最后,持续提升中国海事 司法的国际影响力
我们发布航运保险白皮书和典型案例,助力提升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高端航运服务业能级。我们审结首例申请确认临时仲裁协议效力案件,为新修订的《仲裁法》“特别仲裁”制度提供司法案例样本。我们创设并推广境外诉讼主体概括性授权机制,每起案件平均减少30天的手续准备时间和不菲的公证费用。我们与船东互保协会共创解除船舶扣押预担保机制,已在全国所有海事法院推广复制。
我们也持续向世界讲述中国海事司法故事。发布中英双语海事审判白皮书,出版双语精品案例选,拍摄《老外讲故事》司法宣传片,向国际社会推介中国海事司法的审判规则。目前,我院已有12起案例被国际航运法律权威数据库informa i-law收录。
自1984年成立以来,上海海事法院也以一个个案例,向世界展现中国海事司法权威。面对各类新类型案件,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夯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提升海事审判工作水平,积极打造国际海事纠纷解决优选地。
Copyright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蜀ICP备09019152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