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若干举措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持续打造“三化”一流营商环境,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制定以下举措。
一、加强惠企政策宣传解读。在“湘易办”和省政府门户网站“政企通”专栏建立湖南省惠企政策集中发布平台,省直相关部门(含中央在湘单位,下同)出台相关惠企政策的(含存量政策继续实施、调整),需在出台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支持对象、实施范围、额度标准等要素提炼,将政策全文、解读、标注、拆解等信息通过平台集中发布,并共享至“湖南营商网”。依托政府网站、广播电视和官方公众号、视频号等媒介,面向企业建立惠企政策分层分类宣传培训体系。(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数据局、惠企政策制定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以下均需各市州人民政府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二、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围绕资金奖补、融资贴息、税费减免(缓征缓缴)、资质荣誉、人才、稳岗就业等领域,每个省直相关部门在2025年7月底前至少提出1项免申即享事项,纳入“湘易办”免申即享专区模块,按照“应进尽进”原则,形成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清单(含对继续生效的存量政策有关申报条件进行量化调整后可免申请的事项),并实行动态调整更新。原则上普惠性政策全面纳入免申即享服务范围、当年政策当年兑现。(责任单位:惠企政策制定单位、省数据局)
三、促进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加强惠企政策主管部门政策申领审核系统与“湘易办”政策兑现系统及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深度对接融合,探索惠企项目申报在政策兑现系统统一取码、一码贯通。建立涉企奖补资金拨付全过程监督管理机制,严肃查处各级财政留存、拖延、挪用应拨付企业资金行为。(责任单位:惠企政策制定单位、省财政厅、省数据局)
四、提升惠企政策申报透明度。申报类惠企政策应当简化申报条件、流程,除涉密项目外,申报进度、申报结果在“湘易办”政策兑现系统实时展示,对未申报成功的同步反馈原因,实现阳光运行。(责任单位:惠企政策制定单位、省数据局、省财政厅)
五、全面推广“机器管招投标”。推行机器管范本、管招标、管评标、管监管组织“四管”模式。建立招标投标活动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协同机制,优化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体系,实行“省建市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行业主管部门)
六、加强招投标全链条监管。制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建立相应指标体系,对失信招标投标主体进行联合惩戒。制定招标投标后评估有关管理制度,利用大数据智能预警等科技手段,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行业主管部门)
……
二十九、审慎认定责任。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从政策合规性、决策程序、后果严重性等维度,切实维护被审计单位的合法权益。对在推进重大决策部署、主动改革创新等过程中,符合无意过失、非谋私利等条件的,审慎认定责任。(责任单位: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审计厅)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政策措施。省级层面要建立效能评估“回头看”闭环管理机制,检验评估落实效果。
原文链接请见:《湖南省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若干举措》(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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