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破产管理人发挥职能,规范履职尽责水平,促进苏州法院破产管理人依法规范、高效履职,11月4日至5日,苏州中院和苏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共同举办了苏州法院破产管理人培训。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包刚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本次培训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方式,以苏州中院督察处处长吴志蕙授课的“廉政教育”作为培训第一课,梳理了与破产管理人相关的廉政制度,要求管理人坚守底线,恪守职业道德,防范履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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