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中央网信办、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发布《关于推动物流数据开放互联 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从夯实物流数据开放互联基础、推动物流公共数据开放互联、促进企业物流数据市场化流通利用等多个维度精准发力,为破解行业“信息孤岛”难题、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勾勒清晰路径。
《实施方案》明确,对已在国家有关部门实现集中管理的物流公共数据,加大“总对总”共享力度,健全信息更新维护机制,提升物流公共数据共享质效。加大基础设施、运力、价格等物流公共数据开放力度。
在数据管理与使用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实行物流公共数据分类分级管理,规范开展数据授权运营,扩大路网、轨迹、企业、人员等关键数据供给。其中,用于公共治理、公益事业的物流公共数据将实现有条件无偿使用;用于产业发展、行业发展的数据产品和服务,将按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根据经营成本、市场需求合理定价,切实降低社会用数成本。此外,相关部门还将加强数据授权运营的跟踪监管和信息披露,严防数据违规交易。
此次同步公布的《国家物流公共数据共享开放清单(2025)》,进一步明确了数据开放的具体范围。清单涵盖物流企业数据、物流基础设施数据、运力数据、班期计划、载运工具轨迹状态、舱单运单信息、从业人员注册数据、通关状态、港口作业统计数据、公路流量等关键信息,并将按规定频次定期公布,为数据有序开放提供明确依据。
数据融合应用也成为重点方向。《实施方案》提出,推动物流数据与产业数据等多源数据融合,为能源、交通、物流等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提供参考,促进结构性降本增效。鼓励物流企业面向智能制造、现代农业、商贸流通等行业,深化跨行业数据整合利用,提升数字化供应链集成服务能力。此外,还将深化物流数据在金融领域的应用,优化融资、保险等产品服务,助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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