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信办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维护网络空间良好生态

2022-12-06  作者:网信中国  

1月28日,国家网信办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活动,维护网络空间良好生态。


《规定》主要内容包括:

(一)明确了制定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和总体要求,应用深度合成技术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为深度合成服务提供技术支持的活动均受规范。


(二)明确了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

1.要求建立健全算法机制机理审核、信息内容管理等制度;

2. 制定并公开管理规则和平台公约;

3. 采取技术或者人工方式对输入数据和合成结果进行审核,并建立健全相关特征库;

4. 加强技术管理,定期审核、评估、验证算法机制机理;

5.提供涉及生物识别信息或者可能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模型、模板等工具的,应当自行开展安全评估,预防信息安全风险。


(三)明确了深度合成信息内容标识管理制度。要求对深度合成信息内容添加不影响用户使用的标识,依法保存日志信息,使深度合成信息内容可被自身识别、追溯。发现应该进行显著标识而未显著标识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按规定作出显著标识后,方可继续传输。


(四)明确了监督管理相关要求。

1.互联网应用商店服务提供者应当对深度合成应用程序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2.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备案手续、标明备案编号;

3.开发上线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安全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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