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基础设施是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增进民生福祉的基础保障,是完善现代 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支撑。为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本通知从指导思想、工作原则、 总体目标、健全污水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逐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能力、持续推进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强化提升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推动环境基础设施体系统筹规划、强化设施协同高效衔接、推进数字化融合、提升绿色底色、积极营造规范开放市场环境、深入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探索开展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加强科技支撑、健全价格收费制度、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完善统计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要素保障、建立评估机制等方面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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