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意见》部署了23项政策举措,涉及构建覆盖各类主体的社会信用体系、夯实社会信用体系数据基础、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和治理机制、提高社会信用体系市场化社会化水平等5个方面。其中,《意见》提出要构建覆盖各类主体等社会信用体系,严禁将非信用信息和个人私密信息纳入信用评价;加强信用信息安全保护,建立信用信息安全管理追溯和侵权责任追究机制,明确信息传输链条各环节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安全保护责任,规范信用信息处理程序;提高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依法依规推进信用信息数据跨境流通。
《意见》全文详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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