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广州互联网法院发布跨境数据纠纷十大典型案例。典型案例所涉事由包括:个人信息跨境处理行为;国际网络域名权属、侵权解决的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境外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的国内法域外适用;跨境电商经营者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等。其中,“个人信息跨境处理案”明确了个人信息跨境处理的“合同所必需”规则审查标准,指明跨境个人信息处理的主要合法性基础是个人同意和履行合同所必需,无论基于上述何种合法性理由,个人信息处理者均应当依法履行告知义务。本案中被告的《客户个人数据保护章程》属于一揽子的笼统告知,而非增强告知。对于类似的笼统告知,用户或消费者的点击勾选,不能产生“单独同意”的效力。
案例详情请见:广州互联网法院发布跨境数据纠纷十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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