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筑沿江法院协同路”再添新力量——武汉海事法院与宜昌中院签署执行协作备忘录

2025-07-17    来源:武汉海事法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以司法力量护航“共抓大保护”理念落地,推动专门法院和地方法院优势融合,为筑牢长江生态屏障提供坚实保障,2025年6月6日,武汉海事法院与宜昌中院共同签署《武汉海事法院、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协作备忘录》,这是武汉海事法院在“共筑沿江法院协同路”工程中与长江沿线法院签署的第二份执行合作框架协议。武汉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恒明,宜昌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磊出席签约仪式。宜昌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胡永传,宜昌中院执行局副局长、执行一庭庭长徐晓东,以及武汉海事法院研究室负责人和执行局相关同志参加会议。


武汉海事法院与宜昌中院,长江血脉紧密相连,使命相通。《协作备忘录》的签署既是两家法院深化司法合作的创新实践,也是专门法院与地方法院探索水陆执行协同、破解跨域司法难题的有益尝试,更是两家法院主动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生动注脚。这份备忘录的签订,凝结着双方对新时代司法规律的深刻洞察,承载着回应人民群众高品质司法需求的初心使命,更彰显了 “全国法院一盘棋” 的大局视野与责任担当。


《协作备忘录》本着“守正创新、资源共享、务实高效”的协作原则,围绕执行创新经验互学互鉴、执行全案委托高效便民、执行事项委托互惠互助、异地执行相互支撑、加强涉执行案件信访联动化解等方面内容,共同构建更加紧密务实的执行协作机制。


张磊副院长指出,《协作备忘录》是武汉海事法院创新工作机制涌现的具体体现,它聚焦长江沿线执行工作的难点、堵点,有效助力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他表示宜昌中院将积极落实协作协议,将协作共识转化为司法实践效能,建议两地法院以本次协作备忘录的签署为起点,探索建立更深层、更全面的合作机制。


 刘恒明副院长强调,两地法院的协作,本质上是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更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在长江流域的生动实践。要在推动机制深度落实与创新示范、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司法协同生态体系、完善常态化动态化闭环管理机制等三个方面发力,让司法保护跟上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时代步伐,为筑牢长江生态屏障、护航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从东湖之畔到三峡之巅,从长江黄金水道到法治协同高地,两地法院将以水为媒、以法为桥,携手书写司法协作新篇章。武汉海事法院将继续开拓创新,持续提升司法协作效能,强化执行司法协作联动,做深做实司法协作机制,凝聚更大工作合力,为护航长江黄金水道、长江大保护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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