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试点措施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通知》附件在7个方面明确了77项措施,在加快服务贸易扩大开放方面,允许金融机构在国家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制度框架下,向境外传输日常经营所需的数据,涉及金融数据出境的,监管部门可基于国家安全和审慎原则采取监管措施,同时保证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在提升货物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方面,在确保数据安全前提下,支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数据跨境交换系统,开展相关数据共享交换;在实施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方面,支持自贸区结合战略定位和产业特点制订数据出境负面清单,支持企业依法依规共享数据,支持探索开展数据交易服务,实施数据安全管理认证制度,引导企业通过认证提升数据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形成符合个人信息保护要求的标准或最佳实践。
信息详情请见:国务院印发《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试点措施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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