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公告:企业收到《税收风险提醒函》,自查补税8951万元及滞纳金

2025-12-04    来源: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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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公司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二公司”)于近日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合计 11,247.95 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期公司下属公司中电二公司收到国家税务总局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税务局的《税收风险提醒函》,经税务部门核查,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8,951.81 万元,并按规定缴纳滞纳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按要求将上述税款及滞纳金缴纳完毕,主管税务部门未对该事项给予处罚。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补缴税款及滞纳金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公司补缴上述税款及滞纳金将计入 2025 年当期损益,预计将减少公司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5,736.46 万元,最终以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公司管理层对上述事项高度重视,将持续加强公司税务管理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对财务、税务方面的知识进行培训学习,强化责任意识,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税收风险提醒函》;

2.《税收完税证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11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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