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施行

2023-09-18    来源:环球时报、瞭望周刊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以下简称《对外关系法》)于7月1日起施行,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部集中阐述我国对外工作大政方针、原则立场和制度体系,对我国发展对外关系作出总体规定的基础性涉外法律。而且中国是目前第一个有对外关系法的大国,因此这个立法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随着我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在对外关系领域制定一部综合性的立法越来越有必要,这不只是对一些外部挑战的短期应对之策,而是着眼于中国与世界关系发展的集大成之作。


《对外关系法》共6章45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对外关系的职权”、第三章“发展对外关系的目标任务”、第四章“对外关系的制度”、第五章“发展对外关系的保障”、第六章“附则”;45个条文中有12条是直接根据宪法作出的规定。根据实践发展需要和相关法律规定,对外关系法在对外关系基本原则、机构职权、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等方面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我国宪法关于对外关系规定的制度内涵,并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条约同我国宪法的关系,对于维护宪法权威,推进宪法实施,加强宪法监督,具有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全文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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