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2024年7月1日,中国羽毛球协会发布公告,对国家青年羽毛球队运动员张志杰6月30日在赛场不幸离世深表哀悼。公告载明,张志杰6月30日晚在印度尼西亚参加亚洲青年羽毛球锦标赛团体赛小组赛最后一场比赛时,在场上突然晕倒,经赛事组委会医疗部门和当地医院抢救无效,于当地时间6月30日23点20分去世。
新华社2024年7月2日发布题目为《生命至上应是赛场的最高规则》的新闻电讯,报道称“舆论最痛心和存疑的地方集中在两点:首先,运动员倒地并发生抽搐后,医务人员并未立即入场,而是有所间隔;其次,从视频看,入场医务人员没有及时使用自动体外除颤仪(AED)和实施有效的心肺复苏术(CPR)等抢救措施,而是在近两分钟后用担架将运动员抬出赛场。后续有媒体报道,印尼羽协联合当地医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该运动员在送至医院时已无自主呼吸和脉搏。法新社的报道则称,对视频显示的医疗救治反应迟缓问题,印尼羽协的解释是,医务人员进场必须得到裁判允许。”
对于国羽新星参加比赛时不幸去世一事,各方在痛心与哀悼之余,对于“国际羽联医疗救治规则”进行了强烈的谴责与思考。本文将从国际羽联的医疗救援规则设置、国际足联医疗保证规则的借鉴等方面进行阐述,并以期国际羽联相关规则的及时修改,以避免此类不幸事件的重演。
一、国际羽联的医疗救援规则及流程
羽毛球世界联合会(英文:Badminton World Federation, BWF,简称国际羽联)是国际性羽毛球的管理组织,现有163个正式会员协会,中国于1981年加入,负责羽毛球运动的普及发展、羽毛球规则制定修订。
新华社引载“世界羽联《羽毛球竞赛规则》规定,裁判员必须谨慎、灵活处理比赛时运动员的伤、病,迅速判定伤、病的严重程度;必要时召唤裁判长,由裁判长决定是否需要赛会医生或其他人员进入比赛场地。”相关规定,来源于国际羽联发布的《技术官员工作指南》,其中:
《技术官员工作指南》第3.6条“伤、病和事件”中规定:
处理伤、病或事件,裁判长应在裁判员召唤时进入比赛场地,必要时主动介入。当裁判员因运动员的伤、病召唤裁判长时,裁判长和赛会医生应立即进入比赛场地。
裁判长应确保有可用的急救服务(救护车和医院),并知晓如何启动紧急医疗救助,须让领队们知悉所有可用医疗救助的详情。
如出现运动员明显无法继续比赛的重伤情况,则不考虑常规做法,赛会医生应实施必要的急救,直至运动员被送往医院。
《技术官员工作指南》第5.14“比赛时的伤、病处理”规定:
裁判员必须谨慎、灵活地处理比赛时运动员的伤、病,迅速判断伤、病的严重程度,必要时召唤裁判长,由裁判长决定是否需要赛会医生或其他人员进入比赛场地。
二、生命健康与安全VS运动连贯性?
国际羽联赛事医疗规则的价值位选
相较于体育观众在观看足球比赛时“队医入场”司空见惯的情形不同,羽毛球比赛中裁判员的权利和职责甚至揽括了运动员的健康和安全,并排除了运动队队医入场的可能性。
首先,前述《技术官员工作指南》中所允许入场的仅仅为“赛会医生”,并不允许运动队队医提供为本运动队队员在赛场医疗服务,这也是本事件中中国羽毛球队队医无法直接进入赛事场地迅速提供医疗服务的根源。
其次,国际羽联《竞赛规则》第18条“比赛连续性”的规则设置,核心在于塑造羽毛球比赛的连续性,并规定不允许运动员为恢复体力或喘息,或接受场外指导而中断比赛。该等规则的初衷是为增强羽毛球比赛的观赏性和强化羽毛球比赛的竞技性,以避免运动员可能出现为谋取恢复体力或场外指导等有利走向而在比赛中恶意通过中断比赛打乱对手比赛节奏。
国际羽联曾明确表示,“这些规则及其后果是羽毛球运动的特色,与许多其他运动不同。”在赛场上出现了健康或医疗问题时,如某位球员似乎难以继续比赛,或者该球员请求裁判进行医疗救治等,当由裁判进行决定,并由裁判“呼叫医生上场”。只有“在极少数情况下,如果球员受伤明显严重,并且毫无疑问无法继续比赛(例如跟腱断裂、膝盖韧带断裂、昏厥等)的情况下”,赛会医生才“应在场上开始紧急治疗,并尽快确保将球员送往医院或其他紧急护理机构。”
这些列举的“无法继续比赛”的情况,都属于常人肉眼可见其严重性的疾病。因此,让没有或大概率欠缺医学知识的裁判“决定一切”的制度,才大概率是此次导致张志杰意外去世的核心原因。
同样的,恰如新华社电讯标题,生命至上应是赛场的最高规则,生命健康与安全无论何时何处,均应当是所有规则价值位阶之最。本事件发生后,印尼羽协已经向国际羽联提交书面申请,请求修订规则,以确保运动员能在第一时间得到救治。这一呼吁得到了广泛支持,人们普遍认为,在运动员生命安全面前,任何规则都应该让步。
三、足球领域医疗规则的借鉴
本次事件发生后,形成明显对比的是有不少人将此事与上届欧洲杯丹麦足球名将埃里克森的经历做对比。当时现场视频显示,埃里克森也是在赛场突然倒地昏迷,现场医务人员即刻到位,并进行了被誉为“急救范本”的现场CPR与AED除颤,从死神手里抢回了濒危的生命。
事实上,足球领域的医疗保障之路也并非一蹴而就。2003年法国举办的联合会杯半决赛中,喀麦隆队与哥伦比亚队狭路相逢。前喀麦隆足球运动员维维安·福在无球状态下突然身体一软向前扑倒。这位悍腰呼吸急促、双眼无神、瞳孔有即将放大的迹象。维维安·福最终在被送往医院的途中不幸离世。维维安·福的离世也引发了当时包括亨利在内的众多球星的哀悼。最后经过多次尸检,证实维维安·福的死因是心脏病突发,这起球场悲剧也让世人开始关注球员的健康,并开始意识到即使是精英运动员也会遭受一些心脏性死亡的可能性。不仅在竞争前、医疗评估方面,而且在流行病学方面,已经开始防止这种情况。
随后,“脑震荡”和“心脏骤停”等模块的病原性预防在足球领域中日渐规范。以卡塔尔世界杯为例,卡塔尔世界杯参赛规则中明确规定:
41.队医
每个参与成员协会应在其代表团中至少包括一名医生(推荐两名)。每个参与成员协会的医生或任何其他医务人员必须完成并成功通过 FIFA 文凭的“脑震荡”和“心脏骤停”模块足球医学 (www.fifamedicalnetwork.com)。
42.心脏骤停和脑震荡
42.1为及时发现决赛比赛中可能导致心脏骤停的心脏问题或危险因素,保护球员健康,各参赛会员协会应确保并向国际足联确认其球员接受赛前体检。决赛开始前的评估。国际足联将向所有参与成员协会提供一份评估表。
42.2一名在比赛中疑似脑震荡的球员必须根据《国际足联足球急救医学手册》中的规定接受队医的检查。每当发生疑似脑震荡事件时,裁判员可以暂停比赛最多三分钟。裁判员只能在队医的授权下允许球员继续比赛,队医应对球员进行评估并排除任何脑震荡损伤的嫌疑。队医将根据临床检查做出最终决定,并明确禁止怀疑脑震荡的球员返回比赛。
而事实上,作为世界第一运动的足球领域,保持完善的医疗保障也并不会降低赛事运动的价值,但羽毛球等项目却仍然坚持相对保守的规则。这种差异不仅反映了不同运动项目对运动员安全的重视程度,也暴露出某些体育组织在规则制定和更新方面的滞后。
四、结 语
张志杰的悲剧应该成为一个转折点,推动全球体育界,尤其是羽毛球运动,对现有医疗规则进行全面的审视和改革。我们需要建立一个更加灵活、更加以运动员安全为中心的医疗保障体系,并避免该类不幸事件在体育赛事中的悲剧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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