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3〕33号)

2023-11-01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为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属地监管责任,有效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23年9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修订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2017年12月6日印发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同时废止。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全文详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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