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7日,北京四中院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了十个网络侵权类典型案例并发布《网络侵权类案件审判白皮书》。其中,在“马某与A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中,法院认为,涉案词典兼具“查词”和“社交”两种属性,在基本业务为词汇查询的情况下,在用户注册并拒绝同意《服务协议》和《隐私政策》的情况下直接退出,不提供基本查词服务,属于对基本业务的拒绝,侵犯了马某的个人信息权益。涉案词典因附加的社交功能,根据用户意愿,在取得用户同意的前提下收集、使用包括马某在内的用户相关信息具有合理性,但其收集马某的手机号码、设备信息密码、用户日志等内容,但未提供便捷的撤回同意方式,侵犯用户个人信息权益。因此,法院判决A公司立即删除收集的马某的手机号码、密码、设备信息、用户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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