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财库〔2022〕31号)

2022-12-01  作者:财政部  

为适应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预算管理一体化工作需要,财政部对《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内容为:


一、货品类品目的修订

修订后的货物类品目共 8 个门类,包括房屋和构筑物、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家具和用具、特种动植物、物资、无形资产。修订内容分别为:

(1)与《资产分类与代码》保持一致;

(2)根据工作实践和单位反馈意见,新增部分品目。如在“A01010200 业务用房”下增设“城市客运用房”等;

(3)优化货物类品目分类方式;

(4)不适宜政府采购的分类未纳入《采购品目目录》。


二、工程类品目的修订

修订后的工程类品目共 10 个门类,包括房屋施工、 III 构筑物施工、施工工程准备、预制构件组装和装配、专业施工、安装工程、装修工程、修缮工程、工程设备租赁(带操作员)、其他建筑工程。修订的主要内容为:

(1)与资产分类中的房屋分类保持一致,并对其下级品目进行同步更新 ;

(2)规范部分品目名称。


三、服务类品目的修订

修订后的服务类品目共 25 个门类,包括科学研究和试验开发、教育服务、医疗卫生服务、社会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农林牧渔服务等。修订的主要内容为:

(1)与政府购买服务相衔接,调整了教育服务、社会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等分类,新增了科技服务、公共信息与宣传服务等类别,《指导性目录》中的所有目录均已在《采购品目目录》中体现;

(2)与框架协议采购相适应;

(3)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采购。按照深化改革和政府采购法修订的总体思路,新增 “C24000000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服务”品目;

(4)根据《“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 年版)》及新型服务业态的变化,新增或调整相关品目;

(5)根据工作实践和单位反馈意见,新增或调整部分品目;

(6)优化服务分类顺序。按照服务属性对品目分VI类进行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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