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法院与苏州中院签署服务保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1+4”协同工作机制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花玉军、蔡绍刚出席签约活动

2022-12-30    来源:南京海事法院

8月18日下午,南京海事法院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关于共同建立服务保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1+4”协同工作机制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南京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花玉军,苏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绍刚出席签约活动并讲话。签约仪式由苏州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海主持。


会上,南京海事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彬介绍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起草背景和主要内容;南京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昌顺,苏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钟毅分别代表双方南京海事法院和苏州中院签署合作协议。


按照合作协议,南京海事法院苏州法庭与苏州知识产权法庭、破产法庭、国际商事法庭、劳动法庭将建立常态化沟通交流和审判工作协作机制,形成协同效应,合力为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通过工作联动、资源共享、智慧共建等工作内容,审判协同、服务协同、调研协同、党建联合、业务联学的协同方式,融合各法庭之间的审判力量,共同推动建立“1+4”协同工作机制,打造专业法庭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特色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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