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16日,易会满主持签署仪式并与最高检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应勇签署《关于建立健全资本市场行政执法与检察履职衔接协作机制的意见》。
最高检检察长张军提出了以下三方面的具体要求:
1.深化执法司法协作,共同助力资本市场依法监管。要加强“行刑衔接”,常态化做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要加强信息共享,结合深化实施检察大数据战略,从最高检和驻会检察室做起,主动会同中国证监会、公安部等部门健全信息共享机制,督促各地检察机关跟进落实,在实现信息共享基础上深化数据分析、运用,以大数据深度运用,促进提升资本市场执法司法协作深度和质效。要深化执法司法协作效果,既要注重发挥刑事司法优势,也要积极借助证券期货监管机构的专业知识、技术支持,提高跨部门协同办案、联动办案能力水平,确保案件办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
2.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共同做实做细证券违法犯罪诉源治理。执法司法机关惩治证券违法犯罪,不能止于办好个案,更重要的是针对个案、类案发生的原因,做实诉源治理,防范相关案件多有发生,从源头维护资本市场安全。检察机关要紧密结合监督办案,与证券期货监管机构一道,深入研究分析资本市场违法犯罪特点,协助把脉分析公司治理、行业管理等方面的倾向性问题和管理漏洞,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开展法治宣传、加强犯罪预防等,促进“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把标本兼治的工作做深做实做细。要加强涉案上市公司企业合规制度的适用研究,深化资本市场涉案企业合规工作,结合案件办理,会同证券期货监管机构,科学确定涉案上市公司企业合规的主体范围、案件类型,做实督促整改、效果评估,切实推动涉案上市公司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
3.加强专业化建设,共同提升队伍素质能力。要以落实《协作意见》为契机,通过强化业务研讨、联合调研、同堂培训、人员交流等举措,进一步加强金融检察队伍特别是驻会检察室自身建设,提升金融检察队伍的政治、业务和职业道德素质,以更高的素质能力适应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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