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信办发布《个人信息出境个人信息保护认证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5-01-24    来源:国家网信办

1月3日,国家网信办发布《个人信息出境个人信息保护认证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3日。《办法》所称个人信息出境个人信息保护认证,是指依法设立并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个人信息保护认证资质的专业认证机构,对个人信息处理者个人信息出境活动开展的个人信息保护认证。《办法》第十条明确个人信息出境个人信息保护认证重点评定以下内容:(一)个人信息出境的目的、范围、方式等的合法性、正当性、必要性;(二)境外个人信息处理者、境外接收方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个人信息保护政策法律和网络和数据安全环境对出境个人信息安全的影响;(三)境外个人信息处理者、境外接收方的个人信息保护水平是否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四)个人信息处理者与境外接收方订立的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是否约定了个人信息保护的义务;(五)个人信息处理者、境外接收方的组织架构、管理体系、技术措施能否充分有效保障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权益;(六)专业认证机构根据个人信息保护认证相关标准认为需要评定的其他事项。


《认证办法(征求意见稿)》详见:国家网信办发布《个人信息出境个人信息保护认证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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