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全国首例涉《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效力认定案

2024-07-17    来源: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全国首例涉《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效力认定案。该案中,被告未经原告公司许可,获取案涉aidatatang1505zh数据集子集,并在被告公司官网向公众传播,以获取用户访问、注册。法院审理后认为,在无相反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原告登记并取得《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可以初步证明登记人即为数据集的合法持有人,登记人有权就登记数据集的数据权益提出权利主张。同时,本案认定违反知识共享许可协议(Creative Commons license,CC协议)构成违反数据行业习惯及商业道德,进一步确认了开源协议的法律效力。最终,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侵犯原告数据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


案件信息详见:全国首例涉《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效力认定案作出二审判决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