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发布《矿业权管理工作中不正之风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旨在纠正矿业权审批中的不正之风,建立透明高效的审批机制。方案包括作风、职责、腐败问题排查,要求省、市、县自然资源部门自查自纠,交叉互检审批档案,随机抽查不低于30%。整治行动为期4个月,分自查、抽查、整改三个阶段。强调一把手负责,确保整治目标完成,对问题项目零报告重点核查,严重问题移交纪检监察部门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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