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欧盟法院就“被遗忘权”作出最新裁决。本案中,某家德国投资公司的两名经理诉求谷歌删除某些将他们的名字与批评该公司投资模式的文章相关联的搜索结果,表示这些文章包含不准确的内容,并要求谷歌删除以“缩略图”形式显示的他们照片的搜索链接。谷歌以无法判断争议文章中的内容是否准确为由拒绝。因本案涉及《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的解释问题,德国联邦最高法院遂决定中止本案诉讼,请求欧洲法院就被遗忘权与言论和信息自由权之间的平衡问题做出先予裁决。欧洲法院指出,数据主体已提交删除申请的情况下,搜索引擎运营商在确定相关内容是否可以继续保留在搜索结果列表之中时,应当考量案件涉及的所有权利和权益以及案件的全部情况。如果申请人能够证明此类信息明显不准确,搜索引擎运营商必须删除相关信息。若在相关内容中发现的信息至少有重要事实的一部分被证明是不准确的,即排除表达和信息自由权利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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