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水利投融资创新力度, 积极推进水利基础设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 模式发展,扩大水利投资来源渠道,加快构建现代化水利基础设施体系,水利部提出以下意见。
在国家水网重大工程、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农村供水工程建设、 流域防洪工程体系建设、河湖生态保护修复、智慧水利建设领域,遵循市场规律,完善市场规则,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及长期合作关系。针对水利项目公益性强、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投资回报率低的特点,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灵活采用建设—运营—移交 (BOT) 、建设 —拥有—运营—移交 (BOOT) 、建设—拥有—运营 (BOO) 、移交— 运营—移交 (TOT) 等模式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运营。
意见全文详见:水利部关于推进水利基础设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展的指导意见
Copyright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蜀ICP备09019152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