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破产案件个人管理人名册管理办法

2022-12-09    来源:破产法论坛

为认真落实最高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以及省高院2022年度优化营商环境(破产审判)工作考核办法中有关执转破的工作,株洲中院发布《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案件个人管理人名册管理办法(试行)》。


建立破产案件个人管理人制度是解决执转破工作中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既能简化破产审判的程序,提高办案效率,也能大大缩减破产费用,让执转破工作降低门槛,实现执行、破产工作的双突破。另外,个人管理人制度的建立也为法院以后探索简易破产案件的程序审理做了基础准备,为持续推动株洲法院的破产审判工作注入动力,为株洲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法治保障。


办法全文详见:株洲中院关于破产案件个人管理人名册管理办法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