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关于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北京服务”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完善和畅通企业退出制度和渠道,实现经营主体设立、经营、退出便利高效”。
为服务在京企业高质量发展,提高市场重组、出清的质量和效率,着眼于发挥政府在破产实施中的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降低经营主体退出制度性成本,完善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近日,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市高级人民法院、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21部门联合印发《北京市深化破产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全文详见: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21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深化破产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
《政策解读》详见:《北京市深化破产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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