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应征国内环节税货物出口优化服务 规范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外贸出口高质量发展,现将进一步做好应征国内环节税货物(以下简称应征税货物)出口服务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纳税人出口应征税货物,应当按照现行有关规定,视同内销货物征收增值税、消费税。
二、……
《公告》全文详见:《关于应征国内环节税货物出口优化服务规范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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