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关于唐纳德·特朗普案件的新闻报道震惊了整个世界。许多评论家们立刻蜂拥至社交媒体,发表他们片面的意见以及对事实的推测。当大众从震惊中平息下来,正式法律程序开启,真实信息终于浮出水面时,法学家和实务界开始从现实角度思考:该案的法律问题是什么?重要的和决定性的事实是什么?法律依据是什么?法律赋权在哪里?该案采用了哪些诉讼策略以及效果如何?本文将通过对纽约州诉唐纳德·特朗一案的综合分析来解答以上关键问题。
案件概述
2024年5月30日,第45任总统唐纳德·特朗普成为首位被定罪的美国总统。一支由12人组成的纽约陪审团一致认定,他为了非法影响2016年选举,向一位艳星支付了封口费,构成34项罪名。
2023年3月30日,纽约曼哈顿大陪审团投票决定以34项伪造商业记录的罪名起诉特朗普,地方检察官阿尔文·L·布拉格向纽约州最高法院(该州具有普通管辖权的初审法院)提交起诉书。几天后,特朗普从佛罗里达州的住所前往纽约的法院。胡安·梅尔坎法官(也是本案的主审法官)对他进行了提审。在提审过程中,特朗普拒绝认罪。2024年4 月15日,这场历史性的审判拉开序幕。2024年4月18日,一支12人的小陪审团从近200名普通纽约百姓中遴选出来。审前程序中还决定了诸如保护陪审员信息不被披露、禁止庭外公开谈论案情(禁言令)以及公开审判等程序性动议。
在审判过程中,控方承担举证责任,指控特朗普与其前私人律师迈克尔·科恩等人,为了在2016年选举前后向美国选民隐瞒对特朗普的不利信息及其非法行为,实施了所谓“捕杀”计谋,即为了提高特朗普的当选几率,找出、购买并掩埋关于他的负面信息,包括他与演员斯托米·丹尼尔斯的婚外情信息。特朗普先指示科恩向丹尼尔斯支付13万美元的和解金封口,然后为了掩盖封口费,特朗普批准了虚构的34张发票、对账凭证、支票和支票存根,以支付律师费的名义给科恩全额报销了13万美元,以达到选举欺诈的目的。为了支持以上指控,控方出示了大量证据,包括11张发票、12张对账凭证和11张支票,以及科恩与特朗普的录音、电子邮件和证人证言。控方传唤了22名证人,包括迈克尔·科恩和斯托米·丹尼尔斯,都出庭作证并受到了辩方的交叉盘问。
同时,特朗普律师团的辩护焦点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质疑迈克尔·科恩的可信度;提出某些票据并非特朗普本人签署;指出一些可能对辩方有利的证人没有出庭作证;辩称在选举活动中宣传拔高候选人是普遍做法,与阴谋无关。为了进一步削弱控方观点,被告人律师积极抗辩,传唤了己方的两名证人:一为一律师的证言证明科恩所言不确,二为特朗普的前首席财务官(因在另一案件中宣誓后撒谎正在服刑)。特朗普援引了宪法第五修正案中反对自证其罪的权利,未出庭作证。
为期五周的审判在双方的结案陈词发表之后结束。小陪审团经过两天的讨论,对全部34项罪名作出了一致的有罪决定。特朗普表示将要上诉,但这一法律程序得等到7月11日量刑宣判之后才能启动。
主要法律问题答疑
针对采安订阅者通常会有的疑问,我们在此提供解答,详细剖析此案的关键法律程序和实体问题。
问题1:特朗普被指控和定罪的具体罪名是什么?
特朗普被指控违反了纽约州刑法中的“为企图掩盖犯罪伪造商业记录罪”,例如为了掩盖违反了州或者联邦竞选财务法、州税法的款项支付而伪造商业记录。特朗普违反的是《纽约州刑法典》第175.10条“一级伪造商业记录罪”。具体法条如下:
《纽约州刑法典》第175.10条 纽约州刑法典第40章,第三部分,第175条 §175.10一级伪造商业记录 当实施二级伪造商业记录罪时,若其欺诈目的包括意图实施、协助或掩盖另一犯罪,则构成一级伪造商业记录罪。
一级伪造商业记录罪是E类重罪。
问题2:为什么特朗普被指违犯了这么多项(34项)同样的罪名,并且都构成犯罪?
特朗普被定罪的违法行为的本质是伪造文件或记录。根据纽约刑法,小陪审团认定他所伪造的每一张支票、发票或其它文件都是一个单独的违法行为,能够作为单独罪行并且单独处罚的基础。
问题3:控方的法律依据和基础是什么?
本案中,纽约州的法律规定有利于控方。该州分别于1986年(纽约州刑法典§175.10条)和2023年(纽约州刑法典§175.15条)确立了伪造商业记录系违法行为。美国只有为数不多的州如阿拉巴马州、阿拉斯加州、加利福尼亚州、特拉华州、夏威夷州、肯塔基州、俄勒冈州和缅因州(“伪造私人记录”)有这样的法律规定。
在纽约州,伪造私人商业记录通常是轻罪(处以一年以下监禁刑),只有在这些行为被用来掩盖或隐藏其它犯罪时才会成为重罪(处以一年或以上监禁刑)(纽约州刑法典§175.10条)。如前所述,控方的主要指控是,特朗普以特朗普集团的名义,通过伪造商业记录来掩盖违反美国联邦竞选法(FECA)的行为、税务欺诈以及通过外部手段(§175.05 条)以达到的选举欺诈的目的(§17-152条)。正如美国法律专家们已经猜测到的,在本案中,控方会把潜在的犯罪行为描绘成不是与“正常业务”相关的行为,而是通过隐瞒与总统候选人非法行为相关的信息,蒙骗或者欺诈美国人民,从而直接影响美国总统大选的蝇营狗苟。而小陪审团很可能被检方的这些论证说服。美国法律专家们还指出另一个令人说服的因素,即控方详尽的调查和证据展示。控方出示了许多关键证人的证词和大量的证据材料,描述了整个犯罪过程并以高度具体的事实细节支持其法律论点,而辩方未能进行有说服力地反驳或正面肯定辩护。
问题4:这是针对特朗普的报复性指控吗?
在这个案件中,最受关注的人可以说是纽约郡(曼哈顿区)的地区检察官阿尔文·伦纳德·布拉格(AlvinLeonardBraggJr.),由他最终决定是否追诉并指控特朗普。布拉格先生于2021年11月作为民主党成员当选为地区检察官。
美国所有50个州里面的每个县都有一个由地区检察官领导的检察官办公室,负责代表该县调查和起诉犯罪。然而,与由总统任命的联邦法官和联邦检察官不同的是,大多数的州法官和州检察官是由其各自司法管辖区的选民选举产生。因此,这些选举产生的官员需要对选民负责。如果认为美国检察官完全不受政治影响,那是一种错觉,但如果认为他们的起诉总是出于政治动机也是一种误解。从这个角度来说,选举产生的检察官其实有强烈的动机让选民相信他们的工作是为了伸张正义。
总的来说,地区检察官的职责是代表政府执行和维护法律。为此,地区检察官有“检察自由裁量权”或者职权决定是否在其辖区内指控某人犯罪。地区检察官在评估一个犯罪行为时,会合理地分析确定是否有足够有力的证据和法律支持的论点来定罪。因此,地区检察官通常会通过其包括助理检察官在内的法律团队来完成案件调查分析,通过诸如大陪审团听证会和起诉决定这样的机制从外部来衡量是否有足够的合理根据(probablecause)来支持一个刑事指控。更重要的是,地区检察官的权力并非无所不及。在美国的法律和司法体系中有内置的权力制衡结构来规范检察官可能对自由裁量权的滥用。许多州法律有针对地区检察官的不当行为或权力滥用的免职程序。而法院作为独立机构拥有上诉审查的权力,可以推翻不合理或依法无效的案件。
有些人认为特朗普被报复性起诉。这种观点认为,正是基于布拉格民主党的成员的身份,他通过“检察自由裁量权”特地以某种“鲜为人知”的法条来打击特朗普。说实话,虽然布拉格可以以证据不足为由酌情决定不起诉特朗普,但是,他选择起诉特朗普获得了一个独立的大陪审团起诉决定的支持,和由一位独立法官通过合法程序监督的一个独立的小陪审团有罪决定的支持。
其次,也不能说对特朗普的指控是从法律编年史里抽出一条鲜为人知的法律,就是为了陷害特朗普。正如我们指出的,本案所涉及的纽约州法律自1986年就颁布,检方在2023年11月的向法院递交的文件中指出:“根据纽约州法院管理办公室提供的记录,从2014年至2023年,纽约州检察官在州和上级刑事法院起诉了11663件一级伪造商业记录罪。在2023年4月起诉特朗普之前的十年间,曼哈顿地区检察官办公室指控了437件此类犯罪。”据曼哈顿地区检察官办公室的记录和公开声明,具体就布拉格而言,自其2021年担任曼哈顿地区检察官以来,已在117 件案件中指控其他个人或公司违反了纽约州刑法典第175-10条。他也基于同样的诉讼理由起诉了特朗普。
问题5:特朗普在这个案件中是否得到了公正审判?
公平审判的基本法律原则建立在美国宪法的正当程序权利之上。一般而言,基于正当程序,被告人有全面了解被指控的犯罪并为自己辩护的法律权利,以及由独立的法官或陪审团审理和裁决的法律权利。为了实现正当程序,联邦宪法和纽约州宪法保证被告人有许多权利,包括不可剥夺的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获得律师有效帮助的权利、不自证其罪的权利、对证人的对质权和可以选择放弃的由陪审团审判的权利。
具体到本案中,被告人在刑事审判中的权利受到了纽约州法律和地区法院规则多层次的保护。这些法律和规则规范着整个法院和刑事程序的进行方式和方法。以纽约州刑事诉讼法为例,其规定了被告人的传讯提审程序、认罪程序,提交辩护人请求和/或有关庭审程序的辩论(例如迅速审判、法官回避、法官审判或陪审团审判等)。
某些政治评论家和法律专家主观上可能会认为,地区检察官或法院在其职权范围内作出的某些决定导致了不公平的结果,从而违反了正当程序。实际上,特朗普受到了纽约法院规则、刑事诉讼程序和刑法所规定的法院正常运行和正当程序的保护。一个正当程序的重要例子是,特朗普选择行使他的第五修正案不自证其罪的权利,决定不出庭作证。他行使了选择由陪审团审判的权利,而不是法官审判。他自己选择了律师团,由合格的律师代理。他的律师团也出庭辩护,提出例如请求法官回避的动议。律师团参加了陪审团的遴选过程,对检方证人进行了交叉盘问,并在他们的正面肯定辩护中传唤了自己的证人。以下法院事件时间表进一步详细证明了特朗普在审判中享有的正当程序:
2023年1月23日,大陪审团成立,听取了针对特朗普的证据,并以多数票决定有合理根据(probablecause,即犯罪的可能性大于没有犯罪的可能性)来起诉特朗普34项一级罪行。
2023年3月30日,地区检察官指控特朗普为隐瞒犯罪而伪造商业记录。
2023年4月4日,特朗普被提审并拒绝认罪。
2023年10月,特朗普的律师基于多种理由提出驳回案件的动议,主要涉及对被告人不利的拖延诉讼、违反正当程序权利和指控具有法律瑕疵等。
2023年11月15日,检方提交答辩书,反对特朗普的驳回动议,列明了与特朗普刑事隐瞒相关的四项上游犯罪:
1)违反《联邦竞选法》(FECA)中的联邦竞选财务规定;
2)违反纽约州选举法第17-152条;
3)违反联邦、地方和州的税法规定;
4)特朗普在特朗普集团之外其他伪造商业记录行为。
2024年2月15日,梅尔坎法官裁定支持检方继续推进基于前三项上游犯罪的指控,排除了对“特朗普在特朗普集团之其他伪造商业记录行为”的指控,但保留了将第四项指控用于证明其他三项指控的可能性。
2024年4月15日,纽约州诉特朗普一案正式开庭审理,控辩双方从自己的角度陈述展示了案情,包括用16天时间询问22名证人的证词。
2024年5月30日,在控辩双方提交所有证据后,一支12人小陪审团经过九个半小时的评议,最终一致决定这些犯罪都得以证明,达到了排除合理怀疑的标准。
量刑听证会将于2024年7月11日进行。一但量刑,特朗普的一审判决即被视为确定生效,由此产生被告人的上诉权。
之后,特朗普将在纽约州的法定诉讼时效30天内就该定罪和量刑向纽约州最高法院上诉部门提起上诉,如果必要,还可以进一步向纽约州上诉法院(纽约州最高法院)提起上诉。
问题6:主审法官曾给拜登的竞选组织捐赠了35美元,他的女儿是民主党政治顾问。他有不利于被告人特朗普的偏见吗?
当被告辩护人提出让梅尔坎法官自行回避时,梅尔坎法官向纽约司法伦理咨询委员会(New York Advisory Committee on Judicial Ethics)征求意见,如何处理问题中涉及的这两种情况。委员会的答复意见认为这些情况不应该也不必要让他回避此案。该委员会成立于1987年,专门协助纽约州的各级法官遵守《司法行为规则》中设置的司法伦理高标准。因此,司法法规定,对于纽约州司法行为委员会启动的任何后续调查而言,法官根据委员会的正式意见而采取的任何行动都“推定为适当”。针对各级法官和准司法官员的提出的问题,委员会每年发布约140-220 份正式意见。像纽约州这种利用一个中立的独立伦理咨询委员会来支持法官和法院系统的做法,在美国所有或大多数50个州都普遍存在。
问题7:因为纽约市曼哈顿辖区的民主党支持率很高,陪审团是否对特朗普不公平?
陪审团审判对民主社会十分重要。原因之一在于它让被告人有机会在同等的普通公民面前辩白,并受到他们依法根据所在社会标准和行为期待做出审理和裁判。本案所指控的犯罪发生在纽约州。特朗普自1946 年出生以来一直将纽约州列为他的主要住所地(直到2019年迁至佛罗里达州),并在纽约市拥有十几处房地产。因此,纽约州对“终身纽约客“特朗普具有属人管辖权。曼哈顿法院由此对该案的管辖适当,且特朗普本人也行使了宪法赋予的权利,选由纽约人组成的陪审团对他进行审判。
刑事诉讼法对陪审团的选拔程序有较为完备的规定,以便尽可能公正地遴选出中立的陪审员。特朗普的12人小陪审团是通过为期三天的审前陪审员预先审查(voirdire)程序,从200个候选陪审员中选出的。期间,控辩双方都有平等机会剔除他们认为在审判中可能无法保持中立的候选陪审员。这支最终由控辩共同选出的陪审团包括来自纽约曼哈顿不同地区(包括上东区、哈莱姆区、中城西边和西村)的七男五女。他们的个人背景(其中三人已婚且有孩子)和职业经历(销售员、工程师、两名律师、两名教育工作者和两名金融从业者)各不相同。
问题8:既然现在被判有罪,特朗普可能面临什么样的刑罚?
被定罪后,特朗普的刑期将于2024年7月11日在量刑听证会上宣布。特朗普被认定的34项伪造商业记录罪在纽约刑法里均归类为“E级重罪”(重罪中的最低等级,主要涉及非暴力犯罪或在某些情况下“企图”实施暴力犯罪)。纽约E级重罪的最高刑期为四年监禁。由于本案中有多项罪名成立,如果判处监禁,这些刑期可以同时执行(每项刑期同时执行,总刑期限制为4年)或连续执行(每项刑期依次执行,纽约州刑法典第70.30条规定E级重罪的连续最高刑期为20年)。抑或可以适用缓刑或附条件的释放作为监禁刑的替代方案。缓刑要求特朗普定期向缓刑官报到并遵守其他规定。附条件的释放则允许特朗普在没有缓刑监督的情况下自由行动,只要他不再犯事。
问题9:法官如何决定适当的刑期?
量刑由法官而不是陪审团决定。在刑事诉讼中,在定罪之后、量刑之前,检方会提交一份量刑前的报告,其中包括被告人的个人历史和犯罪记录,以及检方根据纽约州统一法院系统规定做出的量刑建议(该报告通常保密)。此外,法官在决定是否判处监禁时,可能考虑有罪判决之外的多种因素,包括:
罪犯是否有前科?是否悔罪?是否对社区构成威胁?对罪犯的监禁是否会对他人有威慑效应?
支持判处特朗普监禁的理由有:
1)特朗普被定罪的罪数众多;
2)特朗普一贯藐视法院和法律程序,有人认为这需要更严厉的处罚以预防他将来再犯;
3)为了维护民主制度的完整。
反对判处特朗普监禁的理由有:
1)特朗普是初犯且属非暴力犯罪;
2)最大限度的刑罚可能会对法律、社会和政治制度造成更大的动荡,这超出了个人行为的影响;
3)法官的主观性格并非以“厉刑者”著称。
鉴于从宽或从严处罚均有同等考量,唯一确定的是此案无前例可循,当前无人知晓特朗普的量刑结果。
问题10:特朗普还能在2024年11月当选为第47任美国总统吗?
可以。具有讽刺意义的是,如果特朗普在监狱服刑(根据纽约法律,他作为失去选举权的重罪犯),将不能给自己投票。然而,根据美国联邦宪法和法律,即使在狱中,特朗普仍然有资格担任美国总统(美国联邦宪法对总统职位的最低要求是,候选人必须年满35周岁,在美国出生的美国公民,并在美国至少居住了14年)。
问题11:根据中国刑法,如果有人以欺诈为目的签发了34张虚假发票、账本、支票和支票存根会怎么样?
由于中美刑事法律各自根植于不同的历史、文化、宗教和政治,二者差别巨大。例如,在家庭纠纷中,如果母亲未经父亲同意带走孩子,在美国可能构成绑架罪,但在中国不会认为是犯罪。相反,持有大麻在美国的许多州是合法的,但在中国可能是重罪。
当涉及到以欺诈为目的而伪造商业记录时,中国刑法中没有一个单独的条款可以涵盖该罪行的所有要素而直接适用,但是可能涉及以下几个刑法条文:票据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第194、195条),逃税罪(第201条),破坏选举罪(第256条),以及普通的诈骗罪(第266条)。
在中国,构成犯罪必须具备以下四个要件:适格的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和客观方面。不同的是,根据纽约法律,每签发一份上述文件就是一个犯罪;而在中国刑法下,特朗普连续34次的签发行为都将被视为基于一个主观故意——为隐藏报销封口费并欺骗选民——而实施的一系列犯罪活动。因此,这将是一个犯罪,而不是34个犯罪。
结 论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没有人凌驾于法律之上”吗? 如果特朗普在另一个州被起诉,他会被定罪吗?这不确定。作为一个联邦制国家,美国有51部宪法(联邦宪法和每个州的宪法)。各州都有各自的法律规范,反映了各自的历史、价值观、文化、政治和宗教偏好。特朗普在纽约州的定罪并不意味着类似行为在其他州也会被定罪。
当你听政治评论员和媒体的观点时,他们的论点往往倾向于用主观解释(和/或)外部因素来评估客观上是否公平或法律适用上的瑕疵。这些讨论从未深入涉及探讨程序或实质问题的法律观点。那让我们从法律上来看:对特朗普的行为有法律规定吗?是的,纽约州刑法典第175-10条。纽约的这条法律是否明确、清晰,并有公平适用于普通公民的先例?是的。正如其他请不起律师团的或拥有较少法律资源的普通公民能够享有的,特朗普是否也享有了正当程序,并在适当的法院和纽约的司法管辖区内开庭?是的。既然特朗普被控违反了纽约的法律,他的犯罪行为就属于纽约法院和陪审团管辖。特朗普是否违法了?是的,根据纽约的司法系统及法律,由法官依照程序法和实质法主持审判,并由陪审团依法作出决定特朗普犯罪了。
换言之,特朗普是否因为他的身份地位而被有针对性地打击了?有可能。但证据可以说是依法取得并具有合法的决定性,从而引发了特朗普被起诉和定罪的法律风险。特朗普身为美国前总统是否应该享受“特殊待遇”?有可能。但那是否会开创一个先例,即“有人“基于某种特定地位即可无视法律?若是如此,界限应该在哪里?美国总统拜登的幸存独子亨特·拜登是否应该受到联邦枪支法律的豁免(依照该法律,他在2024年6月11日被定三项联邦重罪)?那么“路人甲”,一位关爱三个孩子,全职工作,并为社区支援他的时间和金钱的父亲,是否应该受到法律豁免?如果我们不是基于法律,而是基于个人身份地位而做出有个案倾向的法律豁免,这就产生了主观臆断和酌情的空间,从而助长了法律的随意适用,进而滋生腐败行为,并使法律体系失去问责和透明机制,这违反了美国普通法体系的基本原则和核心。
上述自我拷问是为抛砖引玉,以供争鸣。因为法律的实践依赖于个案中的个人。法律的理念(从自然法到成文法到普通法)是一种社会功能,由人来施行和决定。因此,没有一个案件可以完全客观中立,也不应期望如此。但在主观上应该有所选择,并在合理和有先例的范围内客观最大化地适用于个人或者个案。因此,可以说在美国的法律体系中,尽管正义女神可能蒙住了双眼,但执行法律的人却双目炯炯,尽管没有人凌驾于法律之上,但也没有法律凌驾于“人”的主观性之上。
资 料
本文中有关纽约州诉特朗普的案件资料来源于:
i.大陪审团起诉书,2023年3月30日(16页)
ii.检方事实陈述,起诉书 No.71543/2023(NY),2023年4月4日(13 页)
iii.支持特朗普总统一揽子动议的法律纪要,2023年10月,(57页)
iv.检方反对被告人一揽子动议的法律纪要,2023年11月15日,(99 页)
v.法院决定及命令,起诉书No.71543/2023(NY),2024年2月15日,(30页)
vi.纽约州统一法院系统,司法伦理、司法法咨询委员会 https://ww2.nycourts.gov/ip/acje/judiciarylaw.shtml#JudLawCrea tion
vii.纽约郡地方检察官办公室,记者招待会,“地方检察官布拉格宣布对前总统特朗普34项重罪的起诉书”,2023年4月4日
viii.纽约州诉特朗普,陪审团问卷调查, https://apps.npr.org/documents/document.html?id=24537966-lette r-re-jury-selection-4-8-24?responsiv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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