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公布《济南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

2024-12-27    来源:济南市人大常委会

近日,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宣布《济南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已通过相关审核程序,并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明确了数字经济的定义,即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为主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融合应用、全要素数字化转型为重要推动力,促进公平与效率更加统一的新经济形态。同时,条例提出了数字经济应遵循创新驱动、融合发展、应用牵引、数据赋能、公平竞争、安全有序、系统推进、协同高效的原则。


为了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济南市将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新技术基础设施、融合应用基础设施以及信息安全基础设施等方面进行全面布局。这些基础设施的建设将遵循集约共享、智能高效、绿色低碳、适度超前、安全可控的原则,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与市政、交通、能源、水利等相关基础设施规划相衔接。


在数字产业化与产业数字化方面,济南市将着力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先进计算产业、人工智能产业、工业互联网产业、集成电路产业以及未来产业等的发展。同时,济南市还将培育建立产业数字化转型支撑服务体系,推动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引导企业稳步推进设备更新,推动企业、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


此外,济南市还将加强数字经济安全方面的管理,要求开展数据处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建立数据治理和合规运营制度,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在发现数据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在发生数据安全事件时,应立即采取处置措施,并按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条例》全文详见: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公布《济南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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