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城区人民法院连续三年发布涉文化领域典型案例

2025-08-31    来源:京法网事

为持续强化司法在护航文化发展中的职能作用,作为“北京法院涉文化领域审判特色人才高地”,近年来,东城法院持续深耕“一领四面”涉文化领域审判工作。7月22日,东城法院召开涉文化领域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介绍“北京法院涉文化领域审判特色人才高地”工作成果,并发布一批典型案例,这是东城法院连续第三年发布涉文化领域典型案例。王红梅、王雨云等14位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联合大学教授、北京学研究所首席专家张宝秀,东城区政协委员、光明日报社北京记者站站长董城,东城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李珊珊,市高院及东城区相关领导同志应邀参加本次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东城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钰炜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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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东城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曾进介绍,东城法院以高地建设为牵引,在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司法实践中一体领悟和践行习近平文化思想。准确把握涉文化领域审判的职能定位,制定出台并积极落实《关于为推进全国文化中心核心承载区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首善之区建设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深刻把握审判理念现代化的具体要求,通过涉文化领域审判典型案例、实务问题交流研讨等,强化现代化审判理念指引。


“我们以高地建设为抓手,持续强化服务保障文化建设司法职能。”曾进说,东城法院坚持“善于从政治上看、精于从法治上办”的工作要求,不断强化审判业务、审判研究、改革创新。聚焦审判业务,召开多场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20余个,多起案例入选最高法院、北京法院典型案例。聚焦审判研究,彰显基层智慧,针对中轴线申遗成功后系统保护、中医药活态传承发展、生成式人工智能运用等问题形成调研报告、学术论文20余篇,积极服务领导决策,推动审判质效提升。聚焦改革创新,展现司法担当,完善涉不可移动文物民事裁判规则梳理,推动建立文物执法与文物司法保护有机衔接机制,持续巩固知识产权保护司法与行政衔接互促“五项机制”共建共享共治成果,依托司法力量下沉等机制,积极参与文化领域矛盾纠纷源头治理。


如何强化法治人才队伍集群发展和辐射效应?曾进介绍,东城法院深化文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持续完善“琢玉”“炼金”“拔萃”三层级人才培养工程,举办文化司法实务讲堂14期,聘请文化法学领域专家顾问5人。做深府院联动,积极参与重点项目推进法律建议论证,走进文物保护单位、首都高校等交流研讨,强化人才队伍辐射带动作用。同时,强化“正阳先锋·三融三促”党建工作引领,打造“和合·中轴”法院文化品牌,推动新时代法院文化建设。


东城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主任王永欣介绍了该院选出的第三批涉文化领域典型案例。本批案例紧紧围绕文明引领、文物保护、文艺保障、文创促进和文旅支持等5个方面,共10个案例。其中,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护文物传承发展、保障文化事业发展、有护航“文化+”产业融合创新、规范文旅市场公平竞争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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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母亲起诉女儿返还不当得利的案件中,法院积极倡导爱老敬老家庭美德,判决替母亲保管退休金银行卡的女儿返还从中取出的10万余元。在外卖骑手猝死保险理赔案中,法院依法保障新业态从业人员保险权益,认定购买意外险的外卖骑手猝死发生在保险期内,判决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60万元。


涉及文物修缮的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中,法院遵循“双要件”审查标准即以程序合规性与实质必要性对变更工程量进行合规审查认定,避免文物修缮异化为“破坏性施工”。对一起涉及不可移动文物的租赁合同纠纷案,法院为加强不可移动文物的预防性保护,避免在诉讼过程中遭到破坏,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司法保护令,这也是北京法院首次针对不可移动文物发出司法保护令。


某出版公司出版合同到期未经著作权人授权,二次加印出版图书的行为,法院认定具有侵权故意且情节严重,判决某出版公司支付惩罚性赔偿金,进一步规范著作权许可使用行为。某出版社出版发行与某系列畅销书名称高度相似的图书,法院审理认为该系列畅销书在同类图书商品中已具有一定影响力,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有一定影响的”标识,认定某出版社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对某电子商务公司在未取得授权或许可在其店铺及商品使用某博物院简称的行为,法院认定该公司属于借助博物院知名度获取不正当的竞争优势和商业利益,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判决该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相关损失。某影视城未获授权,搭建还原某知名影视剧场景,并使用剧中元素,法院认为某影视城的行为容易使公众误认为是商业联名,降低了著作权人可能通过商品化影视元素开展衍生商业合作与授权的商业机会,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某影视城赔偿经济损失300万元。


郑某通过网络店铺销售针对某票务平台app的抢票软件用以抢购,法院审理认为,郑某销售抢票软件实质是由软件代替人工方式为用户抢购平台的门票,该行为损害了平台的竞争利益,也不属于技术创新的公平竞争,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长远利益,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赔偿经济损失2万余元,该案是全国首例认定抢票软件构成不正当竞争的案件。张某某非法使用购买的某知名博物馆抢票软件,大量抢占该博物馆的免费门票并销售获利,最终,法院以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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