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私募基金电子合同业务发展,保护基金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制定《私募投资基金电子合同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经协会理事会表决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22年6月2日起实施。
私募投资基金电子合同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全文详见:
关于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电子合同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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