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意见》明确,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落实管理主体责任,执行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制度和标准,充分利用信息平台和管理工具,规范管理行为,提高管理能力,从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实现水利工程全过程标准化管理。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 “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强化水利体制机制法治管理,推进工程管理信息化智慧化,构建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工程运行标准化管理体系,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保障水利工程运行安全,保证工程效益充分发挥。
“十四五”期间,强化工程安全管理,消除重大安全隐患,落实管理责任,完善管理制度,提升管理能力,建立健全运行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2022年底前,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建立起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制度标准体系,全面启动标准化管理工作;2025年底前,除尚未实施除险加固的病险工程外,大中型水库全面实现标准化管理,大中型水闸、泵站、灌区、调水工程和3级以上堤防等基本实现标准化管理;2030年底前,大中小型水利工程全面实现标准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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