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事法院出台《关于全面融入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的工作意见》

2023-03-27    来源:厦门海事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海事法院第一个涉外海事海商案件专门审判机构——厦门海事法院涉外案件审判庭于2022年9月7日在海丝中央法务区第二届论坛期间挂牌启用。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更好地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加快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经过四个月的努力、实践和摸索,厦门海事法院于近日出台了《关于全面融入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的工作意见》,为今后提高涉外海事审判工作质效,提升我国涉外海事司法的国际公信力和影响力,以专业化、国际化、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服务,推动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国际海事纠纷解决优选地夯实了基础。


《工作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思想,以全面提升福建法治核心竞争力、全方位推进福建高质量发展超越为主要目标,聚焦“立足海事审判职能,服务海洋强国战略实施”“延伸海事审判职能,完善服务保障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夯实服务保障基础”三大方面,提出十四点工作意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捍卫国家海洋主权;依法扩大管辖范围,探索打造民事行政刑事审判“三合一”机制;统筹不同司法需求,完善国际海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贯彻新发展理念,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支撑;探索新型生态修复路径,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平等保护各方合法权益,增强裁判的国际公信力;努力强化涉台审判,发挥区位优势促进两岸融合发展;做好仲裁裁决司法审查工作,助推仲裁友好型司法环境建设;充分发挥海事执行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诉讼便民举措,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强化动态研判机制,加强海事司法建议工作;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扩大海事司法影响力;推进海事审判精品战略,深化海事司法品牌建设;加强涉外审判人才培养,推进高素质专业化涉外海事审判队伍建设。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