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工信部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有关行政处罚事项的公告》。《公告》旨在落实《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的要求,督促互联网平台企业依法依规报送涉税信息。《公告》明确:(1)存在《规定》第十条所列举行为的,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期限内改正的,不予处罚;(2)明确“情节严重”的具体标准,包括一年内累计2次及以上逾期/漏报、累计2次及以上瞒报/谎报、违规引导或帮助转换收入性质或分拆收入致信息失真、伪造或协助伪造涉税信息、以暴力/威胁/公开抵制方式拒不报送等情形;(3)主管税务机关负责一般处罚,拟责令停业整顿的,需由主管税务机关层报省级以上税务机关实施。(4)对被责令停业整顿的平台企业,采取限制其开具发票、对其接受发票进行预警提示;(5)在停业整顿期间完成整改并积极消除不良影响的,经作出决定的税务机关确认后,会同监管部门及时停止相关处置措施。《公告》自2025年9月28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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